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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4日電)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工處康姓分隊長涉嫌購買名車的車貸由包商支付及收賄,雄檢搜索並傳喚,訊後以新台幣20萬元交保。養工處表示,配合司法調查,涉案康男今天調整為非主管。
高雄地檢署獲報康男任職期間,換車購買LexusCT200h名車的每期車貸1萬9000多元,都由葉姓包商支付,並曾先後兩次收受承包商的賄款共7萬5000元。
檢方發動搜索康男辦公室和住處,查扣這輛LexusCT200h轎車,昨晚並傳喚康男和葉男到案漏夜調查,認被告康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刑法第132條第1項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等罪嫌,葉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4項、第2項之非公務員對公務員於職務上行為行賄罪嫌之犯罪嫌疑重大,但於偵查中已坦承犯行,認無羈押必要,分別諭知以20萬元、10萬元交保。
工務局養工處表示,全力配合司法調查,涉案康男今天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將儘速召開考績委員會,檢討行政責任。(編輯:陳怡璇/李錫璋)10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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