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806250019-1.aspx
(中央社台北25日電)中國人民銀行昨宣布定向降準,陸媒稱,政策背景是經濟面臨下行壓力,且民營和小微企業融資難明顯加劇。此舉有助提升金融機構對小微信貸的供給意願與能力,但還需更多政策搭配支持。
中國人民銀行網站24日披露,為進一步推進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央行決定自7月5日起,下調國有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城市商業銀行、非縣域農村商業銀行、外資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經濟參考報今天解讀稱,此舉是繼2014年4月16日、2014年5月30日、2017年9月27日後,中國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次作出定向降準的安排。其背景,首先是經濟面臨的下行壓力讓政策有邊際(效用)寬鬆的必要。
統計顯示,今年5月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顯著回落至8.5%,投資當月增速大降至3.9%。雖然出口和房地產投資表現尚好,但隨著中美貿易摩擦升級和房地產調控繼續,經濟下行壓力將會加劇,政策需要在邊際上作出調整。
第二是小微企業面臨更大的融資困境。今年以來,隨著去槓桿從金融體系進入實體經濟,融資管道明顯收窄。5月社會融資出現環比腰斬,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面臨的融資難融資貴狀況明顯加劇。
報導稱,小微企業面臨的融資困境,並非廣義流動性不足,更大程度上是金融機構的風險偏好下降。由於流動性危機的事先識別難度更大,投資者和金融機構以降低整體風險偏好作為應對,導致一些相對弱勢的民營企業、小微企業融資條件陡然收緊。
此外,放鬆貨幣政策對提升風險偏好效果不大,卻可能給房地產市場火上澆油,並進一步增加人民幣貶值壓力。此次定向降準意味著貨幣政策基調未變,但基於穩增長和防風險考慮,有針對性地對小微企業採取定向寬鬆措施。
報導稱,此次定向寬鬆措施主要是兩方面:一是提升金融機構對小微信貸的供給能力。包括定向降準、增加再貸款和再貼現額度、將小微貸款納入中期借貸便利(MLF)等舉措,都可讓面向小微企業的信貸供給明顯改善。
二是提升金融機構對小微信貸的供給意願。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以及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支持小微企業融資的擔保金額占比不低於80%等舉措,有助於增強金融機構對小微信貸的風險偏好。(編輯:林克倫)1070625
關鍵字標籤:...
|